业主投诉

  1. 居民:关于物业对2013-6-3 10:12:00 的投诉回复一事的疑问?请问,到现在还没有回复吗? 2013/6/28 10:26:00
    为民物业已经回复
  2. 孙****: 6月18日,上午9:20分左右,我家因客厅密封窗户透气,要求物业上门查看并处理,接线员说,我家入住已超过两年,过了保修一年的期限,她说“我们新潮这对玻璃漏气漏水情况就保一年”,我先生说,国家建设部80号令明确规定:这个部位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五年。然后,她说,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我先生说,如果这样,我就得找市物业办或市长热线,她原话说:你爱找谁找谁,爱哪告哪告,我不能违反我们公司的规定。 我认为,本是合理合法的事,偏得这么折腾人,我们又从来不欠物业费,我们都正常上班,还要因为本来很容易解决的事,非得找上面领导才解决,很气愤,虽然关于维修问题已得到回复,但本次仅对以下问题进行投诉: 1、白天接线员服务态度极差 2、接线员不报工号 3、在接线员眼里,公司的规定已经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 业主要求: 1、接线员或公司领导就服务态度问题直接道歉 2、要求就保修期的事按国家法律法规给出合理明确解释 2013/6/23 20:58:00
    回复:此住户所反映的情况属实。1.此户保修期已过,窗户漏气现象不予负责。2、窗户漏水情况虽已过保修期,新潮将负责维修。
  3. 徐****:1.祥阁G区(农行小区)院内小广场,私家车辆乱停院内小广场上,造成地面损坏,影响出行。保安视而不见,不加治理,有人反映也无人管。 2.侧门保安形同虚设,见不到保安其人。 2013/6/20 8:41:00
    高新物业回复:一、院内小广场,私家车辆乱停院内小广场上,造成地面损坏,影响出行,保安视而不见,不加治理,有人反映也无人管。 由于1号楼室外无停车场路又窄,近期车牌号为:黑EV3333、黑EV1551、黑EP5959的业主违反规定直接将车辆停放在旁边小广场上,物业单位秩序维护员在发现后,按照规定已多次对占压路板破坏公共设施的车主进行口头告知、劝解、制止,但效果不明显,违停车主拒不服从管理。 现已采取措施:1.加强巡逻管理,对车主占压路板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采取下发《告知单》的方式对业主进行告知,劝解其违停行为,对拒不服从管理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将直接拨打 “110” 报警请求帮助。2.祥阁分公司已于六月初上报道路挡车墩,7日内材料到位马上对小广场周边进行安装,有效的防止车辆随意占压小广场路板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3.工程管理部日后会对损坏地面进行修复。 二、侧门保安形同虚设,见不到保安其人: 1.前期小角门门岗是采取定时开关门的管理制度,门岗值班人员不坐岗,担负巡检的工作。一个月前物业单位与业主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已决定在小角门门岗设立专职人员进行看护。2.加强对门岗值班人员的培训管理,对外来人员、流动商贩及车辆占压路板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严格员工考核制度,对脱岗、漏岗的人员按照公司考核规定处理。
  4. 居民:没通知就停水,且一听就两天,打电话询问,把责任推给水务部门。 2013/6/19 13:38:00
    业主没有留电话号码无法核实是哪个小区
  5. 宋****:澳龙1-7-2-601外墙砖脱落屋内已经露天了,下雨还漏雨,刮风还掉砖非常危险也没有人管,也不给修! 2013/6/17 17:53:00
    物业企业回复:物业已经做了温馨提示,并做了围挡,待启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