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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住宅小区冬季冰雪天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高新区城管局,中直企业物业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冰雪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加强冬季住宅小区应急管理工作。在降雪后,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雪为令、雪停即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积雪及时清理,做到“小雪当天、中雪两天、大雪三天”清理完毕。重点要做好道路、铺装、广场、安全通道等的地面清雪工作以及房顶冰溜的清除工作。在清雪过程中,不得使用融雪剂,同时按照要求将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加强冬季住宅小区设备巡检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进行定期巡检,发现跑、冒、滴、漏或者冻裂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维修情况在第一时间通知业主。
三、加强冬季住宅小区堆物清理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继续对楼道内外、超市门前、占用消防通道的堆物进行清理,尤其在岁尾年初之际,切实做好住宅小区内消防隐患的安全管控工作。
各属地管理部门要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冬季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直至问题销项。近期,市物业主管部门将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属地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检查结果计入暗检考核评分。
 
                   大庆市城管委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