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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关于全面整治“小开荒”的通告》的通知

各区(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中直企业物业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关于全面整治“小开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如下工作:
1.各区(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将《通告》转发至辖区内各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通告》中举报电话可以改动,如萨尔图区内张贴的《通告》,可以只保留萨尔图区电话、市物业办电话和城管热线。
2.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到通知后,要将《通告》张贴在住宅小区的各单元门上和小区公告栏内,确保全体业主知晓《通告》内容。
3.对从事“小开荒”活动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劝阻工作,告知业主利弊关系,如业主不听劝阻,可以将情况直接上报属地物业主管部门。
4.属地物业主管部门接到“小开荒”报告后,要及时与属地城管执法部门沟通,同时将情况上报至市物业主管部门。
                大庆市城管委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